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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換貨政策

退換貨須知

  • 全館商品均享有到貨後7天鑑賞期(Bontrager享30天),商品本體均不得剪標、洗滌、使用,及破壞包裝,若有上述情況發生均不得退換貨。
  • 退換貨時請妥善包裝,若因包裝未妥造成產品受損,均無法退換貨。
  • 貼身物品(襪子、內衣、車褲等)均不享有退換貨政策,購買前請注意。
  • 退貨時請完整將商品退回(商品本體、包裝、發票、購買證明、保固書、配件、贈品等),若缺件或上述部分有遺失毀損均無法退貨。
  • 為保障雙方權益,收到商品時拆封至檢查商品,請務必全程錄影,拆封後務必先檢查商品狀況(確認款式、顏色、數量,尺寸,無瑕疵問題)後再做使用或洗滌,商品一經拆封試穿或使用則表示買家收到商品為正常及正確商品,恕不提供退換貨。

退換貨流程

  1. 請於收到商品後7天內提出退換貨申請並且將商品寄出
  2. 換貨:若因尺寸不合或商品與想像不符可申請換貨(每件商品以乙次為限)
  3. 退貨:若需退貨請將商品完整包裝後寄退至本公司,寄退所產生費用將由乙方自行負擔。
  4. 我司收到商品檢查無誤後,將於14天內退還款項,信用卡付款者將使用線上刷退,轉帳匯款者則以匯款方式退款。

Bontrager退換貨政策

30 天無條件保證,如果您對 Bontrager 商品不滿意,可在購買後 30 日內將產品與原始購買證明一起退回至原始購買地點以進行更換。

此政策包括 Bontrager 所有商品、服飾和配件,但不包含與成車所配置之零配件出售的 Bontrager OE(原始設備),已使用的商品必須清潔後進行退換。如果您寄還的商品未經清潔或洗滌,我們將拒絕受理,並將向您收取運費後將商品退還給您。

本政策僅限用乙次,且僅適用於台灣授權通路,於非台灣代理授權之購買產品不享有此政策。

本公司保有最終解釋或修改、停止此政策權利。

註:30天期限係指乙方收到貨後開始計算,至退還至甲方收到退貨商品後為計算天數之標準。


商品試穿退換貨政策

美尼亞國際提供產品試穿服務,如有尺寸上疑慮需要試穿之商品方可提出此項服務,試穿時須保持產品完整,包裝、商標均不可破壞,若試穿商品時造成產品本體或包裝損壞,甲方將視毀損嚴重度向乙方索取產品部份或全額費用。

運費-甲方提供乙次寄送試穿商品免運服務,若品項過多超出運費上限,將向乙方酌收費用,乙方寄回試穿商品時將需自行負擔運費。

商品試穿期限為乙方收到產品後七天,若超出期限未將商品寄回至甲方指定地點,將視同購買。

*使用購物金及會員點數購物後需退貨購物金及會員點數將視同使用完畢不再補發。